1.我国义务教育的明确提出要追溯到清朝。清末壬寅学制、癸卯学制均有提及。1911年中国正式的给出了第一部基础教育法案,但由于随后清朝灭亡,这一法令未得以实施。1912年中华民国成立后,教育局施行的“壬子癸丑学制”中首次明确制定了关于义务教育的规定。
2.清末学制中,从根本未被列入女子教育。民国时期,壬子、癸丑学制的颁布,明确教育为男女共享的权利义务,女学不别立体系,与男子一样,并标准规定初等教育小学推行男女同校,高等学校小学校分别男女各编学级。大部分规避了接受教育的性别角色。
3.民国时期第一个学制体现了资产阶级的需要。课程内容方面德智体美劳都要发展。重视女子,提高了女子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