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实施危害行为没有犯罪故意;如甲以为自己贩卖的是一般书刊,实际上是淫秽书刊。甲对行为对象存在认识错误,但是这种认识错误还可以排除犯罪故意。
但是仅仅靠眼睛看也无从知晓真相,需要见微知著,通过理性的思维更进一步穿透新事物表象来获取新事物其背后的客观事实。这是认清事实的第二个层次。这个层次要求我们应该找到推动新事物发生持续发展的内在驱动力,也就是搞清楚新事物发生的分歧,搞清楚这个分歧是可调和矛盾还是不可调和矛盾,如果是可调和矛盾属于是次要矛盾,要引导其为基本矛盾服务,如果是不可调和矛盾,则千万不能妥协,需要根据事物规律,站在历史时间合理的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