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在火场上,除用冷却法直接灭火外,在必要的状况下,可用冷却尚未引燃物质,防止做到着火点而起火。还可用冷却建筑材料、生产装置或容器设施等,以避免它们受热构造变形,扩张灾害损害。
2.将灭火剂直接喷到易燃物上,使引燃物质的温度降低到着火点之下,停止焚烧。隔离法。将火源处及其四周的可燃物质撤离或分隔,使引燃因与易燃物隔离而停止。
3.阻止气体流入燃烧区或用不引燃物质冲淡气体,使焚烧物质无法得到足够多的氧气而灭掉。中断化学变化法。使灭火剂加入到燃烧反应环节中去,使燃烧过程所产生的游离基消退,而产生平稳分子或活性的游离基,从而使得燃烧放热反应中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