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丙类:这种成分一般是在排除掉甲类和乙类的情况下,然后根据它们的可燃性来判定,这种成分一般都和人类日常生活密切相关。比如包子、白米饭、蔬菜油等。
2.甲类:在室温下可以自己溶解或在空气中氧化,可以使其迅速地自燃或爆炸;在室温下,受水或空气里的水蒸气的影响,也会产生易燃或爆炸的气体,遇酸、热、撞击、碰撞、摩擦、摩擦、摩擦、摩擦、摩擦或接触氧化物或有机物时,就会发生燃烧或爆炸;在密闭的装置中,其工作温度比材料自身的自燃点以上。
3.丁类物件主要指的是难燃物件。阻燃物件是指在空气中受到火烤或高温作用时,难起火、难微燃、难炭化,当火源挪走后燃烧或微燃暂时停止的物品。如:自熄性塑胶及制品、酚醛泡沫及制品、水泥刨花板材等均属此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