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邮政银行按照国务院金融改革的整体合理安排,在改革创新原来邮政银行管理机制前提下,2007年3月我国邮政银行责任有限公司宣告成立。2012年1月21日,经国家允许并且经过我国银行保险监督协会准许,我国邮政银行责任有限公司依规公司改制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没到期的,存款人需持存单和持卡人的身份证件申请办理,代储户取出的,代支取人也必须拥有其身份证件,其年利率按取出日挂牌公示的定期储蓄存款利息计算利息,取款人也需要在支付的凭单上签具支取人姓名。
3.正式成立的中国邮政银行还将继续依托快递网络,根据公司治理结构构架和商业银行管理规定,不断完善业务流程种类,持续扩宽销售渠道,逐步完善服务功能,将进一步专注于建设沟通交流城乡、遍布全国的金融服务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