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境内购买自购的进口的车辆与进口的自购汽车的计税基础不同。前者归属于购买自购车辆,后者归属于进口的自购车辆。
2.汽车购置税的征收能将一部分消费基金转化为财政性资金,为国家筹资更多的资产,以满足我国行使职能的需求。
3.单位或者个人在我国买车、半挂汽车、排量超出一百五十毫升的摩托车都是需缴纳汽车购置税的,汽车购置税的开设是有之现实意义的。
4.汽车购置税是在消费阶段征税,具备经常的特点,只需经营者出现了购置、使用应纳税额汽车的个人行为就要纳税。
5.汽车购置税按统一比例税率课征,具备相对的稳定性。汽车购置税是依法征收,具备强制和固定性,因而其收入是可信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