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因为政府的高度信用地位,使得国债券的发行额十分庞大,发行也非常容易,从而成就了一种高度发达二级市场,高度发达二级市场客观的为国债券的自由买卖和转让带来了方便。使国债券的流动性提高,变现比较容易。
2.因为在现实中存在着强制性或半强制性购买债券的情况,所以有学者认为国债券可以存有强制色彩,但另有学者觉得既是借债也不应有强制,各有道理。但还是倾向于自愿与强制性紧密结合,以自愿为主的基本原则,在某些必要的时候,完全没有一点强制手段,似乎也难以保证国债发行取得成功,而这可能就会给财政目标的实现造成极大危害,这不利于国家与人民利益。
3.国债券不是普通商品,只能在债券投资市场上发行与流通,这其中的国债市场是金融市场乃至社会的市场体系重要组成部分,没有国债市场的不断完善,就没有健全的市场体系和健全的市场经济体制。